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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定“經濟法律責任自負”,法院判決借名買房行為有效借名人取得房產 |
約定“經濟法律責任自負”,法院判決借名買房行為有效[摘要]借名買房雙方表明“經濟法律責任自負”,借名人買房的目的即是為取得訴爭房屋所有權,使其對房屋享有完全的處分權利,通過證明當中載明的文字意思,也可證明被借名人認可借名人買房的目的,借名人最終取得房屋所有權的。[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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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他人名義購買經適房,法院判決借名行為無效 |
借他人名義購買經適房,法院判決借名行為無效[摘要]借名人與被借名人之間存在事實上的借名購房關系,但借名買房的行為違反了相應的政策規定,其借名行為應屬無效。房屋登記簿上記載的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關鍵詞] 經濟適用房,借名買房,房屋確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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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因經適房申請人“隱瞞收入”取消資格,法院判決撤銷房管局取消通知 |
房管局因經適房申請人“隱瞞收入”取消資格,法院判決撤銷房管局取消通知[摘要] 經濟適用房申請人的收入證明與實際收入數額可能存在誤差,如果相關誤差對申請條件并未產生實質性影響,就不能僅僅以存在誤差即認定申請人弄虛作假、隱瞞收入。[關鍵詞]收入證明,實際收入,經濟適用房,隱瞞家庭收入,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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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職工流轉央產經濟適用房,法院判決轉讓行為有效 |
內部職工流轉央產經濟適用房,法院判決轉讓行為有效[摘要] 本案訟爭房屋為央產經濟適用房,法律法規并不禁止同一單位職工之間,在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的前提下進行的房屋交易,因此出賣人應依據合同約定將房屋過戶至買受人名下,在此過程中需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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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出資購房登記在另一方名下:房產共有還是以結婚為條件的贈與? |
婚前一方出資購房登記在另一方名下定性:房產共有還是以結婚為條件的贈與?如果有證據證明出資的一方購房是出于對房產共有的目的,此種情況下房屋也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否則一般視為以結婚為條件的贈與行為,結婚的條件已經成就,贈與已經完成,房產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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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有約定另一方不履行起訴分割房產獲支持 |
離婚協議有約定另一方不履行起訴分割房產獲支持 【案件當事人】 原告金某某。被告吳某某。 【案情簡介】 原告金某某訴稱:原、被告于2012年11月27日辦理離婚登記,雙方在離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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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合作建房協議被判無效,如何確定雙方的損失賠償? |
小產權房合作建房協議被判無效,如何確定雙方的損失賠償?[摘要]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合作建房協議因違法而無效,舊房子及新建房均被拆除,由此引發雙方的損失賠償問題。由于房子的特殊性質,價值難以認定,因此應該合理分配雙方的舉證責任。[<... |
文章來源:互聯網 發布者:admin 發布時間: 閱讀:7144次 |
農村房屋買賣已征得集體經濟組織同意,主體合法,法院判決買賣合同有效 |
農村房屋買賣已征得集體經濟組織同意,主體合法,法院判決買賣合同有效[摘要]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認定,不僅僅應從宅基地使用權的案件上來把握,同時也應考慮簽訂合同的主體。主體不合法,同樣會導致合同無效。[關鍵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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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上房屋買賣糾紛法院“同案不同判” |
宅基地上房屋買賣糾紛法院“同案不同判”[摘要]因拆遷而帶來的收益使出讓方發現了其原有房屋的巨大升值潛力,出讓方因而反悔,并以轉讓行為違反法律規定、房屋買賣協議無效為由,要求受讓方返還房產。因此,宅基地上房屋買賣糾紛呈激增態勢。農民宅基地上房屋的轉讓,系由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房地產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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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繼承問題的思考 |
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繼承問題的思考 近幾年來,隨著國家對農業、農村工作政策的調整,糧食價格在提高,相應地土地也在升值。特別是土地面臨商業開發、補償安置等情況,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日益增加,不可避免地土地承包經營權繼承糾紛也隨之日益增加,因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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