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被拆遷人對評估報告有異議,可依據《北京市房屋拆遷評估技術鑒定辦法》有關規定辦理,或與北京市房地產估價師和土地估價師協會專家鑒定委員會辦公室(地址:朝陽區芍藥居甲2號院內1樓215室。電話84623125)聯系解決。
2、關于評估相關費用,根據《北京市房屋拆遷評估技術鑒定辦法》第十五條“拆遷評估技術鑒定費按照本市價格管理部門核實的標準收取”,由申請人承擔;裁決機關委托專家委員會對評估報告進行鑒定的,鑒定費由提出異議的一方當事人承擔。鑒定意見書認定另一方當事人委托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有重大錯誤或者其評估結果與鑒定結果差額超過5%的,鑒定費由另一方當事人承擔。委托評估合同中對鑒定費的承擔另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