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房產律師張濤房產糾紛成功案例之十五
原告被判支付房款繼續履行合同賠償請求被判駁回糾紛案成功案例
豐臺法院麗澤審判區第三法庭判決一起連環房屋買賣糾紛案
----原告被判支付剩余房款、房屋買賣合同繼續履行;張濤律師代理被告取得理想效果,原告賠償請求全部被判駁回
原告訴請:
1.將房屋過戶至原告名下;
2.賠償原告利息損失413621,62元;
3.賠償原告逾期過戶違約金(以218萬為基數,自2013年5月24日期至實際領取產權證日止,按照每日萬分之二計算);
4.賠償原告逾期交房違約金(以218萬為基數,自2013年5月24日期至實際交房日止,按照每日萬分之二計算)。
張濤律師代理被告答辯要點:
1.原告將176萬房款做資金監管,不等于已支付被告,被告僅收取原告房款42萬元(定金5萬+首付款37萬);
2.訴爭房屋是在交易過程中被查封的,被告并不知情且無過錯;
3.除了房屋被查封外,原告未能完成批貸程序也是雙方未能順利辦理過戶的障礙;
4.原、被告已就未能正常過戶事宜達成和解并簽訂協議,被告已如約在未收取房款的情況下提前向原告交房,原告不應再以此為由追究被告的違約責任;
5.訴爭房屋解封后,被告已及時原告通知辦理過戶,原告違反誠信拒絕過戶并惡意訴訟;
6.原告主張逾期交房、逾期過戶理由不能成立,且違約金計算基數無依據,要求被告賠償增加的貸款利息亦無事實依據。
豐臺法院一審判決:
1.原告在判決生效后七日內給付被告剩余房款378萬元;
2.被告在收到上述房款當日協助將訴爭房屋產權轉移登記至原告名下;
3.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
案件受理費14497元,由原告負擔11133元,被告負擔3364元。
至此,張濤律師代理被告取得預期效果。
【該案判決:(2013)豐民初字第12018號;承辦法官:豐臺法院麗澤審判區第三法庭 林丹竹】
張濤律師簡介
張濤律師 咨詢熱線:13911056513
張濤律師,北京大學法學學士,北京市律師協會房地產專業委員會委員,北京市東衛律師事務所房地產法律事務部主管,易居房產律師網(北京房產糾紛專家,中國首家房產律師服務定制網絡平臺)(www.banjiadom.com)發起創辦人、首席律師,北京律師資源網(www.ls010.com.cn)房地產法務中心律師團隊負責人,資深房產律師。
張濤律師擔任過多家大型房地產經紀公司的法律顧問工作,是資深的房地產法律培訓講師,曾組建30余名的專業房地產律師團隊,提供律師陪購、買賣見證等非訴法律服務6000多單,熟知二手房交易的各個環節及法律風險,張濤房地產律師團隊修訂的存量房屋買賣相關合同文本至今仍被視為指導范本在大量使用。
張濤律師還辦理了400余起疑難復雜的房地產糾紛案件,廣泛涉及商品房銷售、二手房屋買賣、拆遷補償、離婚繼承、析產、抵押、建設工程、企業運營、中介、銀行等領域,包括與房地產有關的刑事案件及其他行政、經濟案件(尤其是在代理最高人民法院,各地方中、高級人民法院再審、申訴案件方面有著豐富的經驗、技巧以及良好的人脈、業界關系)。
張濤律師作為房地產專業律師,從業十年來,深入、系統地研究了房地產及與之相關的建設工程、拆遷補償、婚姻家庭、析產繼承等法律法規,并對房地產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了匯編和解讀,張濤律師對房地產典型案件進行了分類研討,建立了房地產案例大全。張濤律師在房地產改革、市場調控、宏觀政策等方面進行了深入的探討,表達具有前瞻性的法律觀點;在微觀上,對無權代理買賣、頂名購房、違約責任、居間糾紛、央產房、小產權房交易、夫妻共有房產、繼承析產、贈與等具體法律問題進行了專業研究,有著獨到的法律觀點,并在不斷的被法律同行業人員所認可。
張濤律師崇尚公正與法治,以最大限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執業宗旨,憑借廣泛的司法資源及專業知識為當事人提供優質、實效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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